新科协发〔2021〕2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普大篷车在服务乡村振兴和推进科普服务公平普惠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中国科协将继续配发科普大篷车。根据中国科协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发对象
配发对象原则上为科协系统内单位。申报科普大篷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购车指标,能够按照资产调拨手续在当地获取车辆牌照的单位。
(二)须当地财政部门出具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文件,并配备固定工作人员。
二、配发原则
2021年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将实施供给侧改革,丰富配发资源,以提质增效为目的,按照以下原则配发:
(一)优先向省级资源共享中心试点单位配发。
(二)加大展品更新力度,优先向活动开展积极、展品使用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单位进行展品更新。
(三)优先向活动开展积极,且车辆使用年限在十年以上或行驶里程满十万公里的单位进行车辆更新。
(四)优先向管理运行工作表现突出的省份配发。
(五)Ⅰ型科普大篷车面向省级单位配发。
(六)全额自费购置车辆和展品的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三、补助比例
2021年中央财政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补助,具体比例如下:
(一)展品更新
1.Ⅱ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每套总价约32万元,按照东部40%、中部60%、西部80%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申报单位配套经费解决。
2.Ⅳ型科普大篷车展品每套总价约12万元,按照东部35%、中部55%、西部75%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申报单位配套经费解决。
以上展品更新地方配套经费具体缴纳数额见《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载展品参考价格》(附件1)。
(二)车辆配发
1.Ⅰ型科普大篷车总价约200万元,按照东部50%、中部60%、西部70%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申报单位配套经费解决。
2.Ⅱ型科普大篷车总价约76万元,按照东部45%、中部70%、西部85%的比例,由科普大篷车中央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申报单位配套经费解决。
以上车型地方配套经费具体缴纳数额见《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车型基本情况和参考价格》(附件2)。
四、自治区级资源共享中心试点工作
为推动新时代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模式创新升级,推动资源共享,丰富活动内容,2021年自治区科协将试点建设资源共享中心,主要负责全疆车载资源共享互换工作,指导、协调全疆范围内科普大篷车通过互换和租借的方式实现资源再分配。
(一)工作分工
自治区科协统筹资源共享试点工作,负责申报、确定执行单位、疆内资源调配、监督管理、数据统计报送和试点工作总结等工作。
地州市科协作为试点执行单位,负责试点资源资产落地管理、制定资源共享计划、活动协调、评估考核、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
已配发科普大篷车的单位作为试点资源使用单位,负责试点资源日常维护、活动开展、媒体宣传及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二)申报流程
各地州市科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通过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http://kpfwpt.cdstm.cn/)向自治区科协申报。申报需提交资源共享工作计划(加盖公章)及试点资源使用单位科普大篷车工作开展情况;应选择具备运行保障条件、活动开展出色的单位作为试点资源使用单位。自治区科协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后上报。各地州市科协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自治区级资源共享中心试点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寄至新疆科技馆。
(三)运行管理
资源共享中心试点以地州市为区域,区域内不少于5辆科普大篷车共同实施开展。每套资源同一辆车使用时间不超过1年,车辆间进行资源轮换。2021年共享资源分为5个主题模块,分别是《智慧农业》《健康生活》《公共安全》《科学魅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试点资源使用单位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0次(1个活动地点为1次)。相关地州市科协每月向新疆科技馆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五、展品更新和车辆配发工作
(一)展品更新工作
2021年计划对2017年(含)以前配发车辆进行展品更新。
Ⅱ型科普大篷车包括车载展品15件、移动电子展板(含冬奥、弘扬科学家精神等主题资源内容)、智能体验资源包等。车载展品设置2套主题内容供选择(2选1),分别是《乡村生产生活》(含智慧农业、健康生活、公共安全等主题资源内容)、《科学探索》(含科学魅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等主题资源内容)。Ⅳ型科普大篷车包括移动电子展板(含冬奥、弘扬科学家精神等主题资源内容)、智能体验资源包等。
(二)车辆配发工作
1.Ⅰ型科普大篷车(含车载设备和科普资源)。车载设备包括:大型外挂式LED显示屏、沉浸式体验设备、太阳能供电设备、倒车影像、导航、音柱、空调等;科普资源包括:移动球幕影院、移动电子展板、智能体验资源包、科普影视等。
2.Ⅱ型科普大篷车(含车载设备和科普资源)。车载设备包括:太阳能供电设备、车载逆变器、UPS电源、倒车影像、导航、音柱、无线麦克风、裸眼3D电视、遮阳篷等;科普资源包括:《乡村生产生活》《科学探索》主题(2选1)台式互动展品15件、移动电子展板、智能体验资源包等。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http://kpfwpt.cdstm.cn/)进行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和车辆在线申请,并将申报单位科普工作情况、科普大篷车工作计划(加盖公章),以及配套经费和日常运行及人员经费保障的证明(财政部门盖章)等资料在线提交,资料提交不全的将不予通过。
各地州市科协汇总填写《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需求表》《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需求表》《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辆更新需求表》(附件4-6),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10日前寄至新疆科技馆。
六、科普资源征集工作
为丰富科普大篷车配发内容,2021年自治区科协将积极面向社会和基层运行单位开展科普大篷车资源征集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提供车载资源和服务。各地州市科协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资源征集推荐表》(附件7)及资源简介报送至新疆科技馆,对提供资源的地州市,在资源配置方面予以优先保障。评审优秀的资源将纳入科普大篷车配发资源库。
七、其他事项
(一)审批确定的配发单位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缴纳配套经费,中国科技馆开具中央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
(二)车辆购置税、申领机动车号牌费及车辆交接等费用由配发单位自行解决。
(三)车辆更新单位需在提交申请前提供车辆申请报废证明(加盖公章),车辆配发后向中国科技馆提交车辆报废相关文件。
(四)各地州市科协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交科普大篷车2021年度工作总结。
新疆科技馆
联系人:拜合提亚尔·马合木提0991-638629913095038775
邮 箱:707421258@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新疆科技馆
邮政编码:830054
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杨兴平0991-6386024
附件:1.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载展品参考价格
2.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车型基本情况和参考价格
3.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省级资源共享中心试点申请表
4.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展品更新需求表
5.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配发需求表
6.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车辆更新需求表
7.2021年度科普大篷车资源征集推荐表
自治区科协
2021年2月18日